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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上海3月20日电 (殷立勤 刘静萱)3月20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联合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为中信金融租赁公司建造的8600车位液化天然气(LNG)双燃料动力大型汽车运输船系列首制船(PCTC)“文景口”号命名,创下船坞、码头“双100天”建造周期行业新纪录,实现“首船即奠定行业地位”的既定目标,彰显了中国制造的“中国速度”。
放宽视野,从加快建设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实践看,科技创新既需要大企业大担当,也需要中小企业千帆竞发。目前,北京市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家。如何让更多中小企业办大事?知其理、得其法,才能收其效。
这一青藏高原气候及环境变化研究重要成果论文,近日在国际专业学术期刊《自然-地球与环境评论》(Nature Reviews Earth& Environment)发表。
“沙柳用水浸泡后,才能在沙漠上种植,不然成活不了。”刘永光指着远处的库布其沙漠对记者说:“前几天,我已经带领工人种了不少沙柳了。”
鱼晓辉说,其实背后的逻辑很简单,因为只接受套餐预订不接散客点餐,食材都被精准计算,没有浪费,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极大降低成本。中午到晚餐时段,对餐饮企业来说,本来就是闲置时间,服务老人没有增加太多成本。老人感受到实惠后,又成为“自来水”,加上会员群运营有道,获客成本极大降低,复购率在50%以上。“所以薄利多销有得赚,保持微利,不用担心倒闭。”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在优某农业公司种植并获得“赛雷特”苹果果实的过程中,必然有大量的树苗枝条被繁殖。根据本案证据可以合理推定其存在持续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优某农业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种植“赛雷特”品种树苗,大量销售苹果果实,且存在扩繁行为,其种植行为应认定为生产、繁殖行为。其既生产、繁殖苹果树苗,又销售苹果果实。其销售收获材料的行为是生产、繁殖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行为在时间与获取非法利益链条上的自然延伸,应作整体考量。确定赔偿数额时,应遵循全面赔偿原则,以销售收获材料获得的利润作为侵权获利的参考。对侵权品种繁殖材料作灭活处理是停止侵害的有效措施和当然之义。在判令承担停止侵害的具体责任方式时,基于被诉侵权品种具有多年生长和无性繁殖的特性,若不对侵权繁殖材料进行灭活处理,侵权植株可能长期存活并有扩散风险。相较于铲除苗木再重新种植的方式而言,权利人主张仅对接穗灭活并嫁接非侵权品种接穗的停止侵权方式更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应予支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