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马影翠,一位走出大山又回到大山教书育人的“80后”乡村教师。2019年见到总书记时,她已在母校任教17年。她说她将继续扎根家乡,总书记听了很动容:“你们做的工作很有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 傅国涛:关于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部署,为传统产业重新焕发生机提供了重大机遇。国内还出现了很多无人值守的“黑灯车间”“黑灯工厂”,这就是科技创新、数字化智能化带来的变化。
记者走访多位在天津创业发展的民营企业家,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江浩然在与记者的交流中,高频出现"政策礼包""办事零跑动"等关键词,勾勒出这座城市民营经济拔节生长的生动图景:2024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跑赢全市GDP1.4个百分点,出口贡献率突破47%……一组组跃动的数字背后,是天津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改革密码。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在审理涉民企名誉权纠纷时,平衡保护企业名誉权与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在“私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法律需要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维权路径,同时为正当监督留出空间。
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
一是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以及水、电、气、热力等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自然垄断行业、服务业等市场准入放宽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用好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的司法规制,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权利。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征地补偿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市场主体、要素资源、规则秩序的平等统一,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切实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一方面,强调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在司法层面真正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另一方面,强调权益性质的合法性,必须是对所有类型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保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任何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切实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