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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从事军队特需药品生产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负责卫生工作的业务部门核发的军队特需药品生产与配制许可证;其中,地方生产单位取得军队特需药品生产与配制许可证后,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军队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对军队药品研制、生产、储备、供应、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军队特需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以及国家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已被注销批准证明文件的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和军队特需药品,不得生产、供应、使用;已经生产的,由批准部门组织回收并监督销毁。
“高原康养将为各行各业带来机遇,让青海省的资源优势得到充分释放。”九三学社青海省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九三学社青海省委会围绕高原医学与高原康养,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等主题开展了多项调研,相关成果已陆续上报省政协,助力高原康养产业发展。
第四十一条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军队特需药品生产与配制许可证、军队药材供应许可证、军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军队医疗机构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军队特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
第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负责卫生工作的业务部门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注册审评、联合监管、专业培训、信息通报等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部派出3个由司局级干部带队的工作组和7个科技小分队,赴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7省,指导各地做好抗旱准备和应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夏收夏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