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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我国一再强调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各项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就是因为在经济实践中经常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一些政策存在碎片化、条块化问题。或者同一领域“政出多门”,缺乏统筹;或者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衔接不畅,缺乏协调;或者缺少对政策效果和社会预期等方面的一致性评估,造成不同政策相互掣肘、效力相互抵消。越是面对复杂局面,就越要重视促进政策形成组合效应,打好“组合拳”,增强宏观政策实施效能。
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了不少新规定、新要求,特别是《意见》对于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作出了明确安排。《清单(2025年版》是《意见》发布后的首版清单,在保持制度基本要求和清单体例架构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围绕贯彻上述要求,作出了多方面优化,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完善”。一是完善“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一方面,强化“全国一张清单”权威性,明确产业、投资、互联网、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这些清单目录修订中,如涉及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应按照负面清单措施调整程序要求,报国务院同意。另一方面,完善特定区域放宽准入制度安排,明确依法在特定区域调整或暂停实施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的,负面清单与之直接衔接,支持地方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探索。二是完善市场准入事项实施要求。对于清单所列的许可准入事项,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公开法律法规依据、技术标准、许可要求、办理时限,制定市场准入服务规程,由经营主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合规进入,同时提出,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进一步推动规范透明准入。三是完善与其他准入规定衔接要求。明确境内外经营主体在中国境内开展投资经营,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各项规定,落实国民待遇要求。在此基础上,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还需适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形式向中国境内提供服务的,还需适用《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四是完善市场准入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明确清单实施中,要统筹衔接“证”“照”管理,统一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推动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上的管理措施相衔接。这样经营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时,就能对照清单要求,知晓哪些经营范围是可以直接进入的、哪些是要办理许可后才能进入的、哪些是不能进入的,有效降低经营成本。
今年上海“五五购物节”,是六年来消费补贴政策力度最大、覆盖面最广的一届,从家电到汽车、从商品到服务,从国内消费者到入境游客,形成全方位支持。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坚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允许学校依法实施合理的教育惩戒行为,帮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不因实施合理的教育惩戒行为而承担侵权责任。”最高法表示,保障教育惩戒行为既有尺度又有温度,对于支持并保障学校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规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行为具有重要的规则引领和示范意义。
广东省提出聚焦石化、钢铁、纺织服装、家电家居等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工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四大重点行动”,推动超1万家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通过建设多民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实现了服务共享、资源共享和发展共享。社区各族群众像家人一样,常常欢聚在社区,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大家就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
针对近期持续高温干旱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农业农村部在前期发布预警信息的基础上,于6月11日对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省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四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