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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消费欺诈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应当注意的是,退一赔三毕竟是惩罚性赔偿,适用惩罚性赔偿应有条件限制,若商家因疏忽(如发错货)或客观条件限制(如物流损坏)导致货不对板,但无主观欺诈故意,则属于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主张退货退款,但无权要求三倍赔偿,核心判断标准在于经营者是否存在故意误导行为。
三是消费者超出异议期对网购商品不能提出质量问题异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葛女士通过平台网购了一套长度为2.1米的沙发,送到家五个月后她突然发现沙发实际长度只有1.95米,商家却以收据载有“货物如有质量问题,请于签收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这一约定的理由拒绝处理,后法院认定该条款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头部企业出口集中度较高。金风、远景出口量合计占中国风机出口总量超九成,这两家公司也是2024年国内风电整机制造商新增装机量的前两名。
4.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务纠纷,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建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当地雇佣劳动部门、勤劳福祉公团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根据安排,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原选举单位进行视察。
听民声,纳民意,汇民智,聚民力。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北京胜利闭幕。与会代表集思广益,大会风清气正,会议成果丰富,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韩民春委员表示,新兴技术对就业影响的路径复杂,不同时期有不同特点,“信息化时代技术进步速度加快,就业需求结构的适应性调整也在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