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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据此,对本案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金某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行为构成立功的错误,二审法院应当在裁判中指出并纠正。然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据此,尽管本案一审判决认定金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立功并对其从宽处罚存在错误,但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得对其加重刑罚,应当维持一审判决对金某的定罪量刑。虽然二审法院认定金某案涉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导致原判刑罚略轻,但因金某还有其他立功表现进而被从宽处罚,所判刑罚尚未达到畸轻的程度,故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亦无需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
在杨文创新路上,妻子姚玉粼是最重要的伙伴,出生湖笔世家的她将现代美学与传统工艺完美融合。她主导设计的“二十四节气”系列,根据时令变化调整笔头配毛比例:立春笔加入兔毫增添弹性,冬至笔则多用狼毫提升蓄墨量,系列产品入选浙江省优秀非遗伴手礼。
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代表表示,防范老年人掉入“数字陷阱”,普法宣传非常重要。相关部门也要利用科技手段创新执法举措,继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
(一)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可以适用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制度。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中,就诊者并非基于治疗和矫正目的进行疾病诊断、治疗活动,而是为满足美化外观的个人生活消费需求而接受服务、购买产品,符合消费者的特征;医疗美容服务机构接受就诊者支付的服务对价、并通过医疗美容服务获取利润,具有经营者的特征。因此,消费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消费欺诈的,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今年,总书记的嘱托形象而生动:“经济体量大,向前发展就需要更大的推动力。江苏要先行先试、内外兼修,通过深化改革开放不断除障碍、增动能。”
萧山区推出就业创业、居住保障、生活供给、消费补助等十大政策和38条细则,每年投入财政资金近10亿元。比如,为降低青年生活成本,结合萧山制造业的产业基底和产业工人需求大的现实基础,在全省首创面向大专毕业生给予3年1.2万元的租房补贴。
手机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用户经常要与运营商客服打交道。但一些消费者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自己曾遭遇来自客服的诸多隐形消费陷阱,在与运营商的互动中陷入信息不对称而利益受损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