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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确定项目、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审议把关等立法各环节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与有关方面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努力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
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
助力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就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提出建议。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落实党中央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听取审议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强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国防光缆被阻断案,有力维护军事设施和国防通信安全。协同化解军用机场净空区建筑违法超高问题,保障飞行安全和战备执勤。协力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力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强化“国家队”意识,努力以优秀作品向着艺术“高峰”不断攀登。
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学前教育法,回应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期盼。全面总结学位条例实施40多年的经验,制定学位法。修订文物保护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法,培育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社会风尚。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第二,议程设置失灵。新任领导刚上任,却没有提出让民众有感的重大改革行动,欠缺议程设置能力,迄未展现其领导能力,无法主导政治议程,反而任由蓝白“在野”党主导议题引领风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