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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电 据“江苏交通”微信公众号消息,截至3月12日7:30,受雾霾天气影响,江苏省连云港、盐城、泰州、淮安、扬州、宿迁、徐州、南通地区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实行特级(道路封闭)交通管制措施。
当地时间11日,乌克兰表示,愿意接受美国的建议,立即实施为期30天的临时停火,经双方同意可延长停火期限,但须经俄罗斯接受并同时实施。
近些年我们也能看到这些举措,中国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有不少是长期执行的制度性政策。比如为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7%降至13%;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扩大税率级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提高起征点,实际降低了税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等。
对于消费欺诈的法律后果,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应当注意的是,退一赔三毕竟是惩罚性赔偿,适用惩罚性赔偿应有条件限制,若商家因疏忽(如发错货)或客观条件限制(如物流损坏)导致货不对板,但无主观欺诈故意,则属于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主张退货退款,但无权要求三倍赔偿,核心判断标准在于经营者是否存在故意误导行为。
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确定重点督促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总体而言,目前的‘妈妈岗’数量仍有限,且是采取兼职等灵活用工的方式,从事‘妈妈岗’的劳动者的总体待遇水平不高。”范围分析,原因在于,目前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关于“妈妈岗”的设立欠缺明确的法定义务;从成本来看,用人单位缺乏足够的动力创设相应岗位,一些地方政府所提供的补贴等政策支持有限。
其次,选择权受限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该条款明确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选择权。对于“先用后付”功能的开通,多数平台或仅以不易察觉的方式询问消费者是否同意启用,或直接在支付界面将“先用后付”设置为默认支付方式,使得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该种方式购买商品;而当消费者在尝试关闭该功能时,往往会发现操作非常繁琐,甚至需要在网络搜索教学帖,还可能遇到诸如“存在履约中的订单,无法确认关闭服务”等提示,无法立即关闭。这种“开通容易取消难”的现象,实质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权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