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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落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预安排审议34件法律案。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金融法、金融稳定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农业法、渔业法、民用航空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围绕推进社会、文化领域立法,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社会救助法、托育服务法、检察公益诉讼法,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围绕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制定国家公园法、原子能法。围绕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和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围绕加强涉外领域立法,修改海商法、对外贸易法、仲裁法。围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研究。启动法律清理工作。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万件,法院审结1.4万件(含积存),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93%。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2万件,采纳率98.2%。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纠正660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868人。
国务院报告的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702亿元,为预算的98.1%,加上调入资金和使用结转结余,收入总量为245113亿元;支出2846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28571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全国财政赤字40600亿元,与预算持平。(二)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090亿元,为预算的87.7%,加上2023年结转收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收入总量为111482亿元;支出101478亿元,完成预算的84.4%。收支执行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多,主要是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并相应减少支出安排。(三)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83亿元,为预算的114.5%;支出3129亿元,完成预算的95.3%,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707亿元。(四)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8945亿元,为预算的101.2%;支出106061亿元,完成预算的99.3%;本年收支结余128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3372亿元。(五)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6万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为355185.08亿元。2024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34572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670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08358亿元,都控制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以内。预算草案中对有关预算执行情况作了说明。
3月7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实现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对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都具有重要意义。要坚定信心、直面挑战,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王琳)港区全国政协委员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关注东北地区发展”,来自东北的全国人大代表示这些年深切感受到营商环境的巨大变化、欢迎香港同胞投资兴业。
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2万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56.4万人。从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诉1268人。余华英伙同他人拐卖17名儿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判处死刑。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5290人,维护生产安全。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制定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强化办案中履行审判监督责任,各级法院院庭长阅核案件1202.7万件,经阅核案件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较同期均值分别低0.78个和0.74个百分点。上级法院提级审理新类型、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2950件,更好发挥统一裁判尺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