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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民族音乐创作者过于追求传统,缺乏对现代音乐元素的吸收与融合,导致作品难以满足当代观众审美需求,还有一些创作者过度追求新颖怪异,使作品失去了民族音乐的灵魂。”何买拉苏说,可在各地方民族音乐资源基础上,建立传承创新体系,打造符合地方传统本身规律,又富有特色的民族音乐精品。
赏读会特别邀请了北京民歌专家、北京市艺术研究所研究员陈树林作为导读人,邀请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张天彤作为导赏人,为读者详细阐述北京民歌的历史渊源和文化背景;以号子、小调和生活音调三类为例,深入剖析北京民歌的唱腔、曲调及其演变过程,使读者对北京民歌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活动将阅读推广与传统民歌保护传承、图书馆馆藏揭示利用和京津冀晋蒙文化联动发展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图书馆的文献、场地、读者、专家及社会合作资源的优势,创新推出“赏读会”与“研读行”。用读、讲、观、赏、访、行、研等多元融合的阅读形态,激发读者兴趣,满足读者需求。同时,提高馆藏资源的利用率和活化率,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音视频新资源,丰富馆藏,带动图书馆阅读推广服务提质增效。
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要解决这一问题,放松税收征管并非良策,因为这不仅涉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问题,也影响社会公平,毕竟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力度不一,将影响企业公平竞争,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人民法院在交叉执行中注重统筹兼顾,既保障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的负面影响。比如最高法院直接督办执行新中国成立以来标的额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蜜胺”案,四级三地法院协同合作,促成双方当事人全面和解,实现执行一个案件,保护双方企业,助推三地经济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再比如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某矿业公司系列执行案集中提级执行,以“放水养鱼”式执行助力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执行到位达2.44亿元,上下游民营企业债权依法得到保障。
第二,守正创新,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实施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落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推动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深化审执分离改革。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加强数字法院建设,推进“库网”融合,强化科学管理,促推审判执行不断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