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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在审理涉民企名誉权纠纷时,平衡保护企业名誉权与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在“私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法律需要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维权路径,同时为正当监督留出空间。
“要强化战略规划,拿出可行办法推动规划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要强化规划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好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以检查督导提升规划落实质效,统帅的重视一以贯之。
在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前夕,《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多名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发现,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外卖员、主播、网约车司机、健康照护师等新就业形态中出现越来越多女性的身影。然而,职业风险、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始终困扰着这一群体。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为保障新业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一些地方已进行了积极探索:福建省于2024年6月施行《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全国率先针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规定,提供“两癌”筛查服务,还要求平台算法需考虑女性生理特点,保障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推出全国首个女性灵活就业保险“禅城灵姐·妈妈岗(港)保”,覆盖育婴师、主播等新业态,填补职业风险保障空白。四川省绵阳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建了一支由52名女律师组成的法律维权服务团,其中有7名女律师受聘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定期开展“妈妈赋能成长营”课程宣讲,从亲子教育到家庭关系经营,多维度关注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在家庭角色中的成长与发展。
广西某传媒公司女主播吕丽(化名)每天需完成固定直播时长,收入依赖观众打赏分成。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却通过《主播合作协议》严格规定考勤、罚款及竞业限制。一次因直播中看手机被停播后,吕丽陷入维权困境。虽然法院最终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这一事件让她深感主播群体面临的合同陷阱与保障缺失。
6月13日9时,国家防总针对广西、福建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广西、福建协助指导;新增针对河北、内蒙古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并继续维持针对河南、山东的抗旱四级应急响应,两个工作组正在两省协助指导。
华南理工大学萨尔瓦多留学生 法蒂玛:我感觉现在就像是电影里的主角一样,感觉非常棒。我认为台上那些载歌载舞的人,感受的是最原汁原味的中国文化。你穿上戏服,上了妆,这就是了解这种文化最好的方式,我感到非常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