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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月10日电 (记者 孙秋霞)“携手湾区·税通未来”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宣传活动10日在广州拉开序幕。活动中,粤港澳深税务部门聚焦大湾区税务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联合发布了22条税收服务举措。
中韩两国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和企业代表100余人参加活动。中展集团线上推介第三届链博会,中国贸促会驻韩国代表处与韩国企业签署意向参展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首尔分行签署第三届链博会推广合作协议。(完)
此次活动是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香港特区政府税务局、澳门特区政府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下称“四方”)首次联合发布集成式税费支持举措,内容涵盖跨境服务提效、智慧税务升级、政策精准支持共三大维度六个方面。
第三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药材供应保障机构、特需药品研制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当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供应、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应当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近些年我们也能看到这些举措,中国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有不少是长期执行的制度性政策。比如为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7%降至13%;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扩大税率级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提高起征点,实际降低了税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等。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军队特需药品生产与配制许可证、军队药材供应许可证或者军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供应药品的,责令停止有关活动,没收违法生产、供应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第八条 对在军队药品研制、生产、储备、供应、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