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由于缺乏对当地法律、法规的了解而产生合规问题,是企业“出海”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许亚南提出建立全国性域外法查明平台,为企业提供他国法律文本和判例查明服务;同时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一站式”“点单式”平台,打造涵盖跨境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方便企业在线“选购”。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政府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我们行大道、抓大事、稳大局,谋改革、促发展、强创新,中国巨轮稳健前行,“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彰显。我们要牢记总书记嘱托,坚定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责任,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
三、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推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放权于市场和企业,减少政府对经营主体的微观干预,确需政府管理事项,尽可能采用信用制、承诺制等调控手段。建立企业数据统一账户制度,实现涉企数据的整合共享。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模式,根据监管对象的风险水平合理设置处罚力度和检查频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
于全国两会前夕召开的2025年对台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塑造祖国必然统一的大势”,从政府工作报告看这个“大势”,“塑造”一词内含的“强主动性”不仅体现在遏制“台独”上,更在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上。报告再次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体现的是大陆对台大政方针的稳定性、连贯性;报告新增“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则表明大陆牢牢掌握两岸关系发展主导权主动权,迈向统一的步伐更稳、信心更足。
二、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法治化规范政府机构的职能、权限、责任,明确规定政务服务受理条件中不得含有模糊性表述,避免无清晰界定的兜底性条款。持续清理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中的“隐性门槛”,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内卷式招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透明度,防范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严格规范罚款行为,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针对这一问题,需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予以防治。一是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对保全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或者不保全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避免形式化审查。二是限制超额保全。请求保全的范围可以与诉讼请求的范围重合,也可以小于诉讼请求的范围;如果请求保全的范围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则人民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三是灵活选择保全对象。优先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尽量不影响被保全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产生负面影响。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四是完善救济渠道。被申请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及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快速审查并作出裁定,申请人申请错误和法院保全违法可以分别诉请民事赔偿责任和国家赔偿,畅通救济渠道。
今年赴京参会,我选择了乘坐香港到北京的“复兴号”智能动卧高铁,8小时10分钟跨越2400多公里,从南国春暖到北国风光,祖国的大好河山一览无余,不仅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中国速度”,更让我深深地体会到:香港距离祖国首都越来越“近”了,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脚步越来越快了,“一国两制”的“香港故事”越来越精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