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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党的方针政策,出台实打实的工作举措,都在充分表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庙会当日,随着一声清脆的哨响,龙船如同一条威风凛凛的蛟龙,在同心湖上破浪前行,“龙船朝王”活动拉开帷幕。龙船所到之处,激起层层洁白的水花,引得岸边的市民游客驻足观看。
监督结果。2023年9月2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作出再审判决: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袁某松各项损失267479.56元(其中包含袁某松5180元用血费用)。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金某等组织卖淫案等三个案例(指导性案例248-250号),作为第44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全固态电池是下一代电池技术竞争的关键制高点。可以预见,在人工智能驱动下,研发模式的变革,必将加速全固态电池在关键技术、成本、量产应用等方面的突破。(本报记者 刘瑾 潘卓然)
2016年7月27日,黄某平起诉至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要求张某标偿还借款本金2200万元及利息858万元,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关于2013年11月21日张某标向黄某平出具的1300万元借款的借条,因张某标只认可收到1000万元,且黄某平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另有300万元已支付,故该张借条只能认定借款本金为1000万元。2014年9月,双方对该1000万元借款重新结算,将该笔借款利息及黄某平后续支付的其他现金纳入借款本金重新出具六张借条,共计1300万元,故一审法院认定2013年11月的1000万元借款已转换至2014年9月的1300万元借款,再加上2014年6月的两张借条确认借款500万元,张某标共计向黄某平借款1800万元。同时,黄某平向法庭提交盖有某建设公司印章的《担保函》,要求该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某建设公司抗辩称该《担保函》上法定代表人名字及被担保人出生日期均有误,系伪造。后经鉴定,该《担保函》上公司印章系真实,一审法院认定该《担保函》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某建设公司应对张某标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据此,一审判决:张某标归还黄某平借款本金1800万元及利息,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民事检察的工作重心是诉讼活动监督,要始终抓住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这个重点。对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既要加大力度,更要精准有效。一是严格依法履职,努力做到“三个善于”,持续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进一步用好抗诉这一法定监督方式,把抗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上下联动抗诉机制,加强跟进监督和上级检察院接续抗诉,确保取得监督实效。三是规范再审检察建议办理,会同法院完善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质量,发挥好同级监督制度效能。四是注重在民事检察履职办案中落实“三个管理”要求,明确民事检察主要业务门类、业务领域的高质效办案规范,开展“一案一评析”“一案一指导”,通过及时总结和反馈办案得失指导业务实践。五是以学习本批指导性案例为契机,注重培育民事检察人员成为一专多能的“全科检察官”,推动民事检察人员切实当好依法履职办案的“能工”,努力成为运用法律政策的“巧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