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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引领。天津市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达到283家,创新型中小企业达5534家,其中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3+N”机制,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开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培训,更多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主渠道及时化解,2023年行政复议案件数量首次超过行政诉讼,2024年延续并扩大这一趋势;经复议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1.8个百分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行政案件调解、撤诉率同比增长1.4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1个百分点。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培训1.7万人次,引导检察人员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深化检校合作,共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学习宣传全国模范检察官潘非琼、年度法治人物刘玲等先进典型,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制定实施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检察题材电影《第二十条》、广播剧《喜鹊》荣获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此外,在涉民企名誉权纠纷问题上,最高法给出了审理指导原则: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二是注重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合理确定侵权责任;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前述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
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405.4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617.7万条,同比分别增长2.3倍、2.2倍。
3月7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在全军官兵中引起强烈反响。
二是依法审理涉企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依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在司法层面真正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强化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再审工作,进一步加大涉企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对错案冤案,及时再审,尽快纠正,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