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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纺织行业“十四五”绿色发展指导意见》提出: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减少废水、废气排放,提高化学品管控意识,增强产品生态安全性;加强污染消减力度:强化清洁生产,提高用水效率,加强协同治理。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建立绿色化规范化标准体系,开发推广绿色制造技术。
详细剖析两个企业补税案例,也能一定程度上消除上述担忧。枝江酒业之所以被要求补缴8500万元消费税,直接原因是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税务部门据此执行。
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研究院和当地政府为入驻企业在研发场地、税收减免、研发补贴、吸引人才等各方面全方位提供保障。在这样的保障下,灵巧手得以顺利研发,目前已经与多家知名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应用前景十分广阔。目前,研究院已经入驻26家科技企业,2024年实现融资到账近亿元,达成投资意向约2亿元。如今,在整个黑龙江,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已成燎原之势。
来自四川省教育厅的蔡光洁委员提到,近些年来人口分布重心向城市转移、学龄人口梯次减少,一些新问题随之而来,如学位供给过剩与紧缺并存、教师队伍结构不均衡等。
针对目前的旱情,河南省水利厅于6月14日17时将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科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细化落实各项供水保障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荒山披锦绣,沙漠变绿洲。今年,我国计划完成国土绿化任务1亿亩以上,深入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让锦绣河山造福人民,绘出美丽中国的更新画卷。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