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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则处于协商与诉讼途径之间,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调查处理消费者争议的行政途径。消费者可以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拨打12315热线,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递交书面举报材料等途径提起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投诉后,会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人。受理后,市场监管部门会进行调查取证,要求商家提供商品宣传材料、进货凭证、质检报告等,还可能对商品进行抽样检测或现场检查,调查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就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争议,市场监管部门会组织调解、和解。若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一般会在受理后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商家整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若投诉人对不予受理、不予处罚决定不满的,还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从这些公司相关通知中使用的“不准”“严禁”“必须”等表达及做法中,不难窥见企业“让职工按时下班”的决心。社交平台上,不少员工晒出自己被“赶”下班的经历及按时下班的各种新鲜体验,有的企业到时间就拉闸关灯、周六不放饭……诸多网友表示羡慕。这场不约而同的行动,以及随之而来的讨论,让人们对按时下班、不超时加班以及“反内卷”的职场新风充满期待。
二是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消费者都无法当面签收快递,快递员往往依消费者要求将商品放在快递柜、代收点或家门口,此时物流信息虽然显示“已签收”,但消费者尚未查看商品的实际情况。因此,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等内容,实质上增加了快递员作为第三方人员的查验义务,免除了商家自身对商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转嫁了商品因货物运输所产生的在途风险,该“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开放、民主、包容、自信,这是透过‘代表通道’这扇窗,我对中国两会最直观的印象。”澳大利亚澳华电视传媒董事长任传功说,一个又一个鲜活、真实的故事,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拓展现代化道路提供了有益启示。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妈妈岗”利好一大批已育女性的同时,在职业发展、劳动权益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受访专家建议,进一步细化岗位设置标准、权益保障措施等,确保“妈妈岗”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需要政府各部门协同合作,明确各部门在“妈妈岗”推进过程中的职责;加强政策宣传,让企业充分了解设立“妈妈岗”的好处和政策支持,也要及时解决企业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首先,知情权受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条款明确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在实践中,平台往往不能向消费者对“先用后付”功能的性质、逾期支付后果等进行充分提示,使得消费者对该功能存在的风险没有全面认识。同时,“先用后付”功能以消费者的信用积分为基础,消费者在开通该功能时通常在未被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接受了平台的信用评估,可能导致后续信用积分被扣减,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近年来,加班问题逐渐成为社交平台上的热门话题。不少年轻人求职时更看重企业文化,追求生活和工作的平衡,拒绝无效加班和“下班羞耻”。从上述新闻中不难看出,一些企业正在就此作出调整和回应。推行“强制下班”,短期内可能会面临一些阵痛,但长远看是在为企业发展做加法,不仅有利于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向心力,也有利于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这不仅是简单的规范工时,也是头部企业拥抱科学管理、改善职场生态、摆脱低效竞争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