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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公司作为“反内卷”行动的执行主体,必须要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员工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量,绩效与加班时间不能挂钩,绩效工资与加班工资应分别发放;建立“反内卷”内部监管部门,对员工的投诉及时处理,听取员工意见改进公司制度;还可以设立强制断网机制,下班时间强制断网,关闭公司官方的通讯工具;最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司内部监管,健全投诉途径和渠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企业违法加班、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和提升惩罚力度。
检察机关收到终审判决后,及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查扣的伪劣柴油进行集中销毁。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会同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成品油流通方面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就联合打击成品油违法犯罪建立定期通报和研究会商机制,共同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
8.强化农业灌溉供水保障。及早部署安排春灌、夏灌工作,保障作物时令灌溉需求。做好干旱、洪涝等灾害应对工作,制定并优化灌溉计划,及时启动排涝自排闸、排水泵站等,确保旱能灌、涝能排。有条件的灌区利用数字孪生等技术,提高灌溉供水效率和效益。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依法追诉漏犯。检察机关全面分析被告人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梳理被告人陈某的购销链条,又以被告人孙某记载的公司账本、管理人员冯某某记载的发货记录等客观证据为有力支撑,完整重建被告人陈某的销售网,依法追诉18名漏犯(另案处理),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二是精准认定涉案金额。针对部分经销商关于化肥自用、未全部发货等辩解理由,积极督促公安机关梳理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交易记录,反复核查、依法核减,最终确定了各被告人的涉案金额。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对案件反映出的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履行检验、抽检职责等问题,检察机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履职,从源头上保障农资质量安全。
今年,国家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以及东北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为实现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的目标提供政策保障。目前,春耕生产进展顺利。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民生领域,涵盖灭火器、柴油、化妆品、化肥、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分别是: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案,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陈某、孙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武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10.强化小水电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责任。巩固小水电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成果,未注册的电站水库应尽快完成注册登记,无法注册登记的按照水库管理要求进行监管;鉴定或评估为三类坝的应严格落实限制水位或空库运行等措施,积极开展除险加固。将“头顶一盆水”等电站纳入重点监管名录,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度汛。加强小水电集控中心监管,强化小水电集群安全生产、生态流量预报预警、智能调度等应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