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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意义上看,传统的纸质消费券,不能完全退出历史舞台,需要通过进一步升级与完善来更好地发挥作用。比如,在形式上,可以通过在实体券上印制二维码的方式来承载数字信息,从而巧妙完成电子消费券的“适老化”改造,既让部分老人“抢得到”“用得上”,也便于职能部门进行数字化管理。在发放方式上,诚如此番政协委员所建议的,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在提供线上领取渠道的同时,也在行政中心、商业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领取点。
一是虚假宣传型欺诈,典型表现为虚构、夸大商品功能或效果。如某平台商家宣称商品材质为纯棉,实为化纤。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禁止虚假广告,若经营者通过直播、图文等方式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主张欺诈。
所谓MaaS,就是将模型部署到企业端提供给用户使用的服务。MaaS服务商部署好模型后,提供API接口,企业用户可以通过API接口直接调用,按token计价。MaaS模式可提供专业的模型部署,让模型运行更快,企业按token调用不仅可以享受更好的服务,稳定性和并发性高,而且成本更低。
第二十六条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企业高开工率上升。对样本企业开工率调查显示,2月份,完全开工的企业52.5%,比上月上升7.2个百分点;开工率在75%-100%之间的占11.8%,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开工率在50%-75%之间的占14.9%,比上月下降0.6个百分点;开工率小于50%的占11.1%,比上月下降4.5个百分点;未开工的占9.8%,比上月下降2.0个百分点。
网购套路多,万一消费者遇到消费欺诈,应准确识别,敢于维权。对于消费欺诈的认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欺诈。具体而言,消费欺诈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在《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改革的四点看法》一文中,陈志文写道,1999年的大扩招,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进入规模扩张时期,高校总量从1000所增长至目前的2760所。一方面招生人数在快速增长,一方面高校纷纷走向综合定位,什么学科专业都敢办、都能办,从学科专业设置看,高校区别不大,出现了“千校一面”的盛况。高校忙于“卖”文凭,忘记了真实的社会需求。“显然,我们并没有真正面对社会需求,而是陷入了学校自循环的小圈子,本质上更接近于‘卖文凭’,而不是真正的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