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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
据以色列《国土报》报道,以色列总理办公室8日晚间宣布,以色列将于10日派遣谈判代表前往卡塔尔,以推动加沙停火协议第二阶段谈判。
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通过在判决中支持企业采取公开声明、媒体澄清等措施修复企业受损声誉等方式,支持企业采取信誉修复措施。四是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
近年来,何慧俐促成了60余位台湾各界菁英在“两岸菁英文化研习营”中一起开展主题讲座、文化演出、交流座谈,沉浸式参访天津市文化场所;还与台湾的七所高校合作,举行青年研究生论坛,希望创造更多的机会让两岸青年坐在一起交流。在天津大学,作为高校教师,何慧俐也让更多的青年学子领略到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让青年人更多地承担起传承中华文脉的责任和使命。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一方面,涉执企业信用修复,为企业提供了纠错机会,有利于帮助企业摆脱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正常的经营能力,提振市场主体的经营信心,避免因信用问题导致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另一方面,通过信用修复,能够激发涉执企业的守信意愿,对提升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沿着习主席指明的方向勠力攻坚,人民军队必将如期完成“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任务,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战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