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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提高全民认识。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但保护理念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发力、重点推进。要进一步通过培训、宣传等各种手段,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树牢正确保护观念,重视历史文化遗产,重视保护传承工作;要抓紧推动健全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真正让老百姓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受益者、参与者和推动者;要善用社会力量,积极培育有志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提高社会参与度;要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在落实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来;要加强教育引导,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要从学校抓起,通过系统设置文化遗产保护课程,让我们的下一代热爱国家的历史,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热爱社会主义中国。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一老一小”问题。检查社会保险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围绕城市安全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据以色列《国土报》报道,以色列总理办公室8日晚间宣布,以色列将于10日派遣谈判代表前往卡塔尔,以推动加沙停火协议第二阶段谈判。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万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31件重点案件。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司法解释,加大打击涉税、走私犯罪力度,起诉2.3万人。针对履职发现的小过重罚、小额滥罚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19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合力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指导调解力度,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前化解纠纷1218.2万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至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案件均大幅下降。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发出第6号、第7号司法建议。推广“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焕发出蓬勃生机和力量。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指标体系。科学安排和有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两重”项目要更加集中于国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两新”政策要优化资金投入和补助方式。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指导地方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决策论证和审核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形成资产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用好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新设各类融资平台,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进一步摸清底数,统筹用好各项政策加力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做好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工作,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做好2025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