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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马塑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杨文军:刚好国家确实也有这么好的政策。有专业的平台跟我们对接合作,我们也找到门路了。我们接下来加油干,更好地把我们产品推广给广大的消费者。
若前车存在超速、超载、未及时察觉井盖异常或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仍强行碾轧等过失行为,可能被认定存在过失,可能会承担相应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基于此,前车若存在超速等过失行为,其行为与井盖砸向后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之规定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4月27日电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推动民法典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涉案车辆一直以某伍公司的名义进行销售宣传,周某某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均是与某伍公司的员工协商,周某某与贺某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协议也是某伍公司制作的合同模板,合同签订地、提车地点均在某伍公司的经营场所。贺某作为某伍公司原员工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某伍公司员工贺某出售案涉车辆的相关行为及法律后果应当由某伍公司承担。某伍公司作为专门经营二手车的公司,应当在出售前对车辆的修理、事故等情况进行核查,如实宣传并告知消费者。刘某将刚购买不久的“泡水车”放在某伍公司,其配偶作为公司唯一法定代表人应当知晓该情况,其公司员工也应明知。某伍公司明知为“泡水车”,却在销售过程宣传车辆无泡水,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也未将车辆情况如实告知给购买方,在周某某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后,也未将车辆情况如实告知,构成欺诈。
近日,辽宁沈阳一段“车辆行驶中被下水井盖击中”的画面在网络流传。据车主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路面上的车辆都在行驶中,左侧相邻车道前车车轮碾过一处井盖,井盖瞬间崩飞,以极快的速度翻转砸向其主驾驶位方向,随即行车记录仪视野黑了一块。现场照片显示,车辆被砸中后停在了该路口,井盖斜插在挡风玻璃上。
他提到,从上海车展来看,跨国车企拥抱中国,可以归纳为三方面:一是更多外资车企正在利用中国的供应链优势和供应商优势来补齐他们在辅助驾驶方面的短板;二是更多地利用合资伙伴的车型平台或本土的研发能力来打造新能源车;三是加强在中国本土的研发,成立本土公司。
自主研发不断取得新突破,“华龙一号”结合工程建设及运维经验,持续开展技术改进优化,完成了后续机型标准初步设计和初步安全分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和一号”示范工程首堆建成投产;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商运后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玲龙一号”预计2026年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