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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军队人员需要接种的疫苗,由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采购渠道向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采购;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采购的疫苗,可以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向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采购。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向军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其指定的军队单位供应疫苗。
长沙4月10日电 (刘曼 徐志雄)4月10日,“新时代中华文化论坛·2025”在湖南长沙举办。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赖明勇,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天昱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第二十五条 军队特需药品应当在军队内部使用;地方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购进军队特需药品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经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负责卫生工作的业务部门同意。
(2004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25号公布 2025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805号修订)
第三十六条 地方单位或者人员认为军队单位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检举、控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负责卫生工作的业务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负责卫生工作的业务部门依法组织查处和通报。
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
针对目前的旱情,河南省水利厅于6月14日17时将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科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细化落实各项供水保障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