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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及审查情况。2019年12月,某建设公司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认为《担保函》系伪造,且二审判决对借款数额认定不当,没有查明保证期间已过,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案涉7张借条中,有6张借条约定还款日期均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某建设公司出具担保函日期为2015年12月27日,至2016年7月28日黄某平起诉时,上述6张借条均已超过6个月保证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保证期间届满,某建设公司无需对该6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虽然某建设公司在一、二审中未提出相应抗辩,但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查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未主动查明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导致作出错误判决,据此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续破坏乌克兰国家地位的努力:随着全面的军事胜利变得不可能实现,俄罗斯加强了混合战争的努力,目标是乌克兰的经济、能源基础设施和治理结构。目标转向了让乌克兰变得无法治理,破坏其经济活力,并破坏西方的支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商家有义务如实标注成分、热量及添加剂。所以消费者可通过标签得知饮品的主要成分及所含热量。若商家通过模糊话术或者虚假标签掩盖高糖、高热量事实,则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此外,商家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健康权,若饮品因草酸含量高导致消费者健康风险(如肾结石),商家未标注警示信息,可能需承担产品责任。同时,商家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祈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飞律师分析认为,若商家存在故意隐瞒高热量成分等欺诈行为,且该行为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 “退一赔三”。
过去一年,习近平总书记进行了多次考察调研:在合肥,了解当地如何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武汉,看“武创院”如何探索解决“点菜的不吃饭,吃饭的不买单”,让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同频共振……
今年,我国持续组织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及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以流域、山系为基本单位,聚焦突出生态问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重点区域治理成效。
黄艳说,手机智能助手推广使用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技术更新、行业自律、完善监管等方面的协同治理。一方面,企业应当加强技术研发,完善用户数据处置流程的合法合规性,构建更加智能化的内部防御系统,实时监测和拦截潜在的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风险,提高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水平。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法律规制和监管力度,厘清手机厂商、第三方大模型公司、App、云服务等各方在用户数据安全保密方面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应对智能手机助手使用带来的隐私泄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