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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药材供应保障机构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有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药品购进记录。
6月1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陈政高同志多位亲友处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部长、党组书记陈政高同志,因病于2024年6月1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2岁。
第二十七条 军队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对军队药品研制、生产、储备、供应、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军队特需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以及国家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 对军队单位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作出决定;撤销许可、吊销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的,由原批准、发证的部门作出决定。
美国财政部本周早些时候也公布了新的反俄制裁方案,涉及俄罗斯以及中国等其他国家的300多家公司、银行和数十名个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13日表示,美国在全球范围内滥施单边制裁贻害无穷,严重损害他国主权安全,造成人道惨剧,破坏产供链稳定。乌克兰危机升级后,美方制裁更是变本加厉。而这种乱舞制裁大棒的做法,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成为世界一个主要的风险源头。
第二十四条 军队特需药品研制单位委托生产军队特需药品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生产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并对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军队特需药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负责卫生工作的业务部门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注册审评、联合监管、专业培训、信息通报等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