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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王一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关于“退卡”,吴景丽表示,《解释》在规定排除消费者依法退卡权利的“霸王条款”无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在经营者“迁店”造成消费者明显不便、“转店”未经消费者同意、出售计时卡却不能正常提供服务等情形下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请求退款。
这是一个随时有可能创造奇迹的时代。看,“祝融号”火星车在乌托邦平原印下车辙,“嫦娥六号”翩然带回月背土壤,长征系列火箭发射次数突破500次大关……航天技术正以惊人的加速度追赶人类的幻想。今年4月24日是第十个“中国航天日”,不妨带上这份“太空漫游指南”,开启一场跨越星海的神秘旅程。
但是,“七日无理由退款”是否会导致权利滥用,进而损害正规商家利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表示,“七日无理由退款”机制不会造成权利滥用,《解释》对消费者的退款权利作出了合理限制。《解释》规定“七日无理由退款”的目的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消费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说明其对商品或者服务已有充分了解,就不能七日无理由退款。
联盟成立典礼当日在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举行。联盟主席曹慰德表示,善经济联盟的成立,旨在利用中国文化智慧同香港的优势,创造美好的未来。
与此同时,由于司法实践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不少消费者反映,预付式消费合同文本或者记录消费内容、次数、金额及预付资金余额等信息的证据往往由经营者控制,消费者获取不易,其在维权过程中常常因举证困难导致败诉。对此,《解释》明确了经营者提交其控制证据的责任。如果经营者控制上述证据却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主张认定争议事实。即便如此,消费者仍可能面临经营者提前转移资产、无资产可供执行问题,导致虽然赢了官司但诉讼请求却落空。有专家建议参照平台经济模式建立预付费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
“有人说创新是不能被计划的,是偶然因素。我不这么看。我认为,创新可能不是被计划的,但一定是被哺育、引导和催生的。”书中如是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