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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做的是积极地拥抱人工智能时代,不断提高劳动者运用人工智能的水平,让人和人工智能之间长短互补、协同配合。”韩民春委员说。他建议,加快探索产教融合、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将运用人工智能设为基础学科;设立职业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免费职业转型指导或就业援助。
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具身智能”,自动驾驶加速进化。何小鹏描绘三栖蓝图:城市无人驾驶穿行、城际飞行汽车翱翔、社区机器人服务——这是AI时代交给中国企业的命题。
一是商品拆封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无法现场体验商品或服务的网络消费者设置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除定作、鲜活易腐、特定的数字化产品和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对网购商品不满意的,在保持商品完好的情况下,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对于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的,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行使其无理由退货权。
对于希望通过减重改善身体状态的人群,刘长勤建议,要少吃油腻、高糖食物,早吃晚饭、少吃夜宵,吃饭八分饱;避免久坐,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活动,并适当开展抗阻力运动;尽量每日23点前睡觉,避免熬夜影响生物节律。此外,若需要使用药物辅助减重,应根据全面检查结果,在医生指导下针对性用药。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在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应当勇敢说不。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可注意识别: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
此外,北邮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革命,构建了大模型与知识图谱双驱的自适应学习平台;针对学生编程学习需求,开发了“码上”智能编程教学应用平台,实现了智能问答、关键点拨、过程指导等人机互动功能;面对智能技术赋能教学变革的需要,建设了“未来产业数智化实践实训平台”;利用AI大模型开发“邮大师”系统,为每位新生提供一个账号,提供四年全程陪伴指导服务,实现人人都有“大师”级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