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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6讲,常委会党组开展集体学习6次,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履职所需知识的学习。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座谈会,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02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严格公正司法,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409.96万件,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8980件。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抗旱,河库灌区及时开闸放水,增加流量,采取疏通渠道、维修涵闸等措施,做到远送多浇、有水可浇;引黄灌区根据抗旱需水情况,及时开闸放水,争取多引黄河水;平原灌区发挥机电井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机井通电,并组织投入各类排灌机械179.4万台,努力增加抗旱播种面积。丘陵岗区利用坑、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组织抗旱播种。夏播以来,全省累计抗旱浇水7977.3万亩次,播种进度与常年相当。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对涉企执行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禁对不得查封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上述要求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一、深化“新阶段”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下的香港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确立了以宪法和基本法为基础的宪制秩序,保持了长期繁荣稳定,这意味着“一国两制”实践的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进入新阶段,“一国两制”的优势不仅要体现在盘活“存量”上,还要体现在做大“增量”上;不仅要发展香港,还要贡献国家;不仅要惠及中国,还要造福世界。我们要通过深化“‘一国两制’实践进入新阶段”的认识,进一步提升香港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联系帮扶106家工作相对薄弱基层法院,以点带面促进基层法院全面建强。选派231名优秀干部援藏援疆援青。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
三是规范执行方式。在财产控制中,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尽力避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在执行方式上,尽量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以减少强制执行成本、力争最小权益减损。强化执法监督和案件评查工作,推动“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严查并纠正超标准收取诉讼费、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各种不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