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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除适用民事侵权责任对侵害人格权行为进行追责外,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通过自媒体制造负面言论贬损企业商誉和形象,大肆向企业“敲竹杠”的行为,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严厉打击民营企业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犯罪,让抹黑诋毁企业的“网络黑嘴”付出应有代价。
由于缺乏对当地法律、法规的了解而产生合规问题,是企业“出海”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许亚南提出建立全国性域外法查明平台,为企业提供他国法律文本和判例查明服务;同时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一站式”“点单式”平台,打造涵盖跨境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方便企业在线“选购”。
全国政协委员、温州大学网络文创研究院院长蒋胜男注意到,随着海外读者对中国网络文学关注度持续攀升,网络作家越发关注作品“出海”后的权益保护问题。
(三)围绕大局做好监督工作。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监督法,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预安排37个监督项目。检查工会法、节约能源法、森林法、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中央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金融工作、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等情况报告。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刑罚执行、刑罚执行监督、海事审判等工作情况,听取审议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侨务立法等开展专题调研。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指导原则: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依据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名誉权。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孙某等人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该公司及孙某等人连带赔偿1.6亿元。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公司债务2800万余元后申请破产,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对恶意逃废债予以警示、震慑。
“山谷之光”福利幼儿园园长阿德里亚娜热情地欢迎大家,带领大家参观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侨领们在幼儿园特设的“中国教室”里与孩子们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