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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坚持一视同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融资难融资贵、经营负担较重、产权保护和涉法涉诉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重点产业结构性矛盾,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质量标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算法、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一方面,涉执企业信用修复,为企业提供了纠错机会,有利于帮助企业摆脱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恢复正常的经营能力,提振市场主体的经营信心,避免因信用问题导致的市场竞争力下降。另一方面,通过信用修复,能够激发涉执企业的守信意愿,对提升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锚定2035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扎实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着力防范行业性、区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生育补贴和生育保险制度,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完善涉企案件的执行工作,需要多方发力:一是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注重执行方法与执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防止不当适用执行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提升执行质效。推动指定、提级执行,执行法院交互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交其他法院执行的交叉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并形成有效监督。提升执行整体效能,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错误查封行为在阳光下难以藏身。三是加强执行和解和破产重整工作。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执行和解、破产重整等方式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不久前,我们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刊物上发表了《Big Hands Guide Small Hands—Women Scientists Spark Children’s Science Dreams》(《大手拉小手——女科学家点燃儿童的科学梦想》),希望借助国际组织平台宣传我国科普实践的优秀实例及背后的理念,让更多人从中受到启发,促进全球青少年科学素养的提升。”韩喜球说。(完)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万件,法院审结1.4万件(含积存),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93%。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2万件,采纳率98.2%。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督促纠正660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868人。
完善和落实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原则理念和制度机制,更好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修改监察法,巩固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两次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更好保障和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作出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