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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鹏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坚决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加快推进处置存量商品房,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扎实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加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央地协同强化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外部风险冲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五)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围绕国家外交总体布局,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和对外工作特点优势,增强人大对外交往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协同推进各层级对外交往,全方位开展与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交流合作,继续办好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
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案件266万件。严惩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2.5万件4.8万人。王某诱骗2.9万人购买所谓“虚拟币”,非法获利9亿余元,并在境外“洗白”,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有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暨某伙同他人控制97个证券账户,以非法手段影响股价,获利1.8亿元,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4500万元。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邀请10名全国人大代表、6个中央单位共商办理重点督办建议;共办理代表建议360件、代表审议意见4305条、日常建议349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专题调研、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3737人次。落实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大对青少年关护力度等代表意见建议,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实、做优。
会上,习主席认真听取了6位代表的发言,指出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4年多来,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同时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要处理好进度和质量、成本和效益、全局和重点、发展和监管、规划执行和能力形成的关系,走高质量、高效益、低成本、可持续发展路子,确保建设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战检验。
持续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改进会风文风,严肃会议纪律。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效。立足职责开展调查研究,强化调研成果运用,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